實驗中心低值耐用及易耗品管理制度
日期:2017-06-05 00:00:00 發布人:admin 瀏覽量:0
1.為了力行節約、避免浪費和杜絕露洞,低值耐用及低值易耗兩品必須根據實驗中心工作需要統一購買或領取。
2.中心兩品由專人負責管理,兩品的進出要建帳登記造冊,帳物必須相符。
3.兩品屬學校財產,本中心人員只可使用而不得居為己有,更不得私自處置或轉贈他人。
4.通用工具由專柜保管,用后及時放回原處,不得亂丟亂放,以免遺失。
5.小型計算器等低值耐用品可由個人長期借用,但在調出本實訓室時應及時歸還。
6.由個人借用的低值耐用品在借用期間非正常損壞或丟失時,應酌情賠償。
7.超過萬元的材料、易耗品(如批量加工的材料力學試樣)要通過招標或尋標采購,盡量壓縮使用經費,節約學校資金。
8.加強材料、易耗品的采購驗收及質量檢控工作,保證學校資金的有效投入。
9.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要分項、分類專柜存放,加強管理,確保安全。
實驗中心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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